8月9日,记者从陕西省工信厅获悉:我省日前开展2023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由陕西省节能中心和西安市节能监察支队两家监察机构负责,对工信部指定的陕西省95户企业开展现场监察。
此次监察工作的监察内容包括:对重点行业能效专项监察。在2021年、2022年工作基础上,对钢铁、焦化、铁合金、水泥(有熟料生产线)、平板玻璃、建筑和卫生陶瓷、有色金属(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炼油、乙烯、对二甲苯、现代煤化工(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合成氨、电石、烧碱、纯碱、磷铵、黄磷等17个行业企业,开展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以及电机、风机、空压机、泵、变压器等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原则上“十四五”前3年应对本地区上述行业企业实现节能监察全覆盖。
对绿色标杆企业能效专项监察。按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能效专项监察有关要求,对工信部发布的前六批绿色工厂、前三批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全面开展能效专项监察。绿色工厂所属细分行业无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仅核查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执行情况。
对2022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对2022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中发现的能耗超限额企业和其他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企业进行“回头看”。对未按照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省工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开展工业节能专项监察,是落实节约能源法和工业节能管理办法的重要举措,是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促进企业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工业绿色转型的具体行动。两家监察机构在实施监察过程中,将严格按照节能法律法规、能耗限额标准及重大政策要求,实施好各项节能专项监察任务;在监察过程中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实反映和记录监察对象的监督检查情况,确保监察的公正性和合法性。(记者 沈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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