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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经宁波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受采购人委托,就本招标编号的下列产品和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货物名称
子包一:人行道水泥砖
子包二:冷补沥青
子包三:人行道花岗石
2、合格投标方的范围
2.1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资格审查条件:
(1) 所有子包的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 子包二:能完全满足小批量(最小批量为5吨/次)送货的条件。
(3) 子包一、子包三:能完全满足小批量(最小批量为5平方/次)送货的条件。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优势对上述一个及以上子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可以中一个及以上不同子包的标。
2.2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2.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2 本项目采用符合性审查。
报名时请提供以上符合要求的1套资料复印件。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子包一:300元/份 子包二:300元/份 子包三: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9月 17 日至2012年9月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00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复印件一套,在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宁波中山西路77号鼓楼大厦西五楼)购买招标文件。
4、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2年 10 月 10 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中山西路77号鼓楼大厦5楼开标室,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5、 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12年 10 月 10 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在中山西路77号鼓楼大厦5楼开标室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投标保证金:
投标方必须在2012年 10 月 8日下午16:00前一次性提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全国或华东三省一市)的方式提交,汇款人名称应当与投标人的名称相
致,且票据出票址或电汇汇款地应当在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的行政区域范围内,汇入以下账号。
户 名: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鼓楼支行
帐 号: 3901110009200033323
7、采购人名称:宁波市市政管理处
联系人:邵建芬 联系电话:0574-87355894
招标代理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77号鼓楼大厦西五楼。
联系人: 华光
电话:0574-87329532 传真:0574-87329662
(关键词:人行道板材采购 养护沥青采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