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省道301线加格达奇至阿里河段一级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交发[2012]46号文件对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项目业主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和呼伦贝尔市自筹。目前本项目路基工程基本完成,已具备路面施工条件,招标人省道301线加格达奇至阿里河段一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及各土建标承包商联合体,现就本项目路面工程用道路石油沥青和改性乳化沥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点起于加格达奇区X191公路末点K11+303处,接拟建加格达奇西出口一级公路末点,路线起点桩号为K0+000。路线基本沿现有S301线三级公路的线位走廊带进行利用及新建。主要走向为由东南至西北,途经齐奇岭乡、阿东后至阿里河,终点位于阿里河镇南,接规划的省道301线阿里河至根河段一级公路起点,路线终点桩号为K22+600,主线全长22.599公里。主线全线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断面为整体式路基,路基宽度为24.5米,采用沥青混凝土高等级路面。本项目设阿里河连接线一条,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全长1.396公里。
2.2本次招标共划分2个合同包,合同包划分数据如下表:
合同 包号 | 货物名称 | 性能等级① | 采购数量② | 交货地点 | 用途 | 包装 | |
方式 | |||||||
LQ01 | 道路石油沥青 | 110号A级 | 6300吨 | 土建1至3标沥青混凝土拌合场 | 上、下面层胶结料 | 散装 | |
LQ02 | 改性乳化沥青及喷洒 | PCR型 | 49.7万 | 96.5万平米 | 土建1至3标施工现场 | 透层、粘层 | 散装 |
(透层) | 平米 | ||||||
PCR型 | 46.8万 | ||||||
(粘层) | 平米 | ||||||
① 性能指标执行《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中技术要求。 | |||||||
② 采购数量为设计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 |
2.3计划供货期: 预储存期2013年1月起;供应期2013年5月至路面工程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事宜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1.1第LQ01合同包:
①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道路石油沥青制造商或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制造商授权代理商。
②同一品牌道路石油沥青只接受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唯一代理商投标。
③制造商业绩与能力:近3年(2010-2012年)为国内高等级公路累计供应道路石油沥青不少于10万吨,并具有资金周转和散装道路石油沥青供应相关服务能力,年生产能力不小于50万吨。
④代理商业绩与能力:近3年(2010-2012年)为国内高等级公路累计供应道路石油沥青不少于3万吨,并具有资金周转和散装道路石油沥青供应相关服务能力,授权制造商年生产能力不小于50万吨。
3.1.2第LQ02合同包:
①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改性乳化沥青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代理商。
②同一品牌改性乳化沥青只接受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唯一代理商投标。
③近3年(2010-2012年)为国内高等级公路累计供应改性乳化沥青不少于2000吨,并具有资金周转和改性乳化沥青供应和喷洒及相关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一个投标人可对一个或多个合同包投标,且允许中标一个合同包。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个合同包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及相关事宜
4.1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持合格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道路石油沥青制造商要求)、沥青制造商授权代理商证书原件(道路石油沥青制造商授权代理商要求,仅针对本次投标开具,并声明被授权人名称、授权沥青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制造商年产量、授权制造商、授权书查询电话、网址等信息。)、改性乳化沥青制造商授权代理商证书原件(改性乳化沥青制造商授权代理商要求,仅针对本次投标开具,并声明被授权人名称、授权沥青品牌、规格/型号、授权制造商、授权书查询电话、网址等信息。)、投标人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于2012年12月27日至2012年12月31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下同),在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后院南二楼(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阿里河路22号)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合同包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合同包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5、现场考察与标前会议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投标人考察现场和阅读招标文件后的问题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出,招标人予以答复。
6、投标保证金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LQ01合同包人民币50万元、LQ02合同包人民币3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形式,且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投标人如参加多个合同包的投标,应分别对每个合同包提交投标保证金。
7、评标办法
本次采购招标对投标人资格进行资格后审,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商务和技术得分占30分,报价得分占70分。
8、投标文件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22日上午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00至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嘉世豪酒店三楼会议室(海拉尔区巴彦托海1号)。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2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内蒙古交通网(http://www.nmjt.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省道301线加格达奇至阿里河段一级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及各土建标承包商联合体
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阿里河路22号
邮编:021008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470-8227490
招标代理:内蒙古华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街71号银都大厦B座607室
邮编:010020
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0471-6687893
传真:0471-6687781
电邮:huatong126@126.com
网址:www.huatong.nm.cn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关键字:省道301线 沥青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