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点:胶州市市政工程处 计划工期(天): 10
工程规模: 预计造价 (元): 166000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内容:
计划文号:/ 规划许可证号 :
建设单位:胶州市市政工程处 联系人(联系电话):况晓秀 13697682273
招标代理: 联系人(联系电话):
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优良
工期要求:10(天)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或总监资质:
图纸押金:(元)
招标文件工本费:(元)
投标保证金:(元)
报名条件:
同类工程界定:
公告说明:
投标要求:
一、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报价,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请于招标公告时间到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投标报名窗口 (电话:0532-82205266) 报名和缴纳保证金(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5000元整。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投标报名申请书(见页面下方相关文件下载)2、拟投标人为个人的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3、企业或其他组织的须递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网上报价,投标人登陆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产权网上竞价”按钮,凭报名时分配的用户名、密码登陆系统,选中项目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之前报价。
三、开标时系统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报价不能高于控制价,逾期报价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做无效处理。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公告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报价单)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
四、网上竞投报价截止时间:2013年4月23日14时。
招标公告时间:2013-04-16 10:00:00 -- 2013-04-23 10:00:00
(关键字:胶州市政 沥青采购 市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