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龙口至青岛公路莱西(沈海高速)至城阳段工程初步设计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鲁交建管[2010]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资金25%,国内银行贷款75%。现对龙口至青岛公路莱西(沈海高速)至城阳段工程沥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龙口至青岛高速公路莱西(沈海高速)至城阳段是山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五纵、四横、一环、八连”中“连二”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起于莱西市洼子村东北的沈海高速公路,接规划的龙口至青岛高速公路龙口至莱西(沈海高速)段,经烟台莱阳市和青岛莱西市、即墨市、城阳区,止于国家高速公路网青岛-新河高速公路城阳南互通立交。项目主线全长89.608公里。同步建设莱阳、即墨两条连接线,即墨连接线全长约13.2公里,莱阳连接线全长约10公里。
2.2技术标准: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其中沈海高速至姜山互通立交四车道路段路基宽度28米,姜山互通立交至城阳南互通立交六车道路段路基宽度34.5米;莱阳、即墨两条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主线上面层为4cmSMA-13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下面层为6cmAC-20中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柔性基层为12cmLSPM-30沥青稳定碎石,基层38cm为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为18cm水泥稳定砂砾。莱阳、即墨两条连接线,上面层为4cm AC-13沥青混凝土,下面层为6cmAC-20中粒式青混凝土,基层34cm为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为18cm水泥稳定风化砂。
2.3供货期:12个月(分期供货,预计首期供货时间为2013 年9月),质量保证期6个月(供货结束起算质量保证期)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龙口至青岛公路莱西(沈海高速)至城阳段工程沥青采购。本次材料采购标段划分预估数量详见下表:
标段沥青 规格 对应土建施工标段(施工桩号) 包装形式 数(吨) 预计首批量供货时间 供应地点(详见工程说明)
LQ1 道路石油沥青
70 号A 级 对应施工第一、二、三、五、六标段,桩号为K67+133至K115+400,以及莱阳连接线(施工第四标段) 散装 5654.52 2013 年9月 各标段沥青混凝土拌合场SBS改性沥青 17398.60 LSPM沥青稳定碎石用多级沥青结合料 9645.77
LQ2 道路石油沥青
70 号A 级 对应施工第七、八、九、十一标段,桩号为K115+400至K147+742.5,以及即墨连接线(施工第十标段) 散装 6542.46 2013 年9月 各标段沥青混凝土拌合场SBS改性沥青 19907.13 LSPM柔性稳定碎石用多级沥青结合料 8208.23
注:1、表中沥青数量为预计数,实际以结算数量为准。
2、改性沥青要求在投标人基质改性完后散装运输到施工场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标段名称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对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LQ1、LQ2 1、具有相应货物生产能力的沥青制造商(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1亿元及以上,年检合格)或制造商委托的代理商(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年检合格)均可以投标,同一制造商授权的不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近五年内(2008年9月1日至今),曾完成一个单项合同不少于10000吨(含10000吨)以上的公路道路石油沥青和改性沥青供货业绩,且累计不少于60000吨;
3、在距离项目现场500公里内,具有自有或租用8000吨以上的中转存储能力,具有足够的散装运输能力;
4、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自有资金1000万元以上或银行授信额度(需提供银行授信合同)5000万元以上;
5、进口沥青应具有外经贸部门批准的外贸经营权;
6、具有2011年1月1日之后出具的能够证明其产品合格的70#A级道路石油沥青和成品SBS改性沥青的有效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出具单位为通过计量认证的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 沥青材料供应经验达5 年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3-08-26至2013-08-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09-16,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建军、李晓辉
手 机:13161143803
电 话:010-52850904
传 真:010-51396132
邮 编:100071
邮 箱:ljjrbyf@163.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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