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南昌至樟树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2]1901文批准建设,所需建设资金来源于企业投资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南昌至樟树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拟在全国范围内对本项目的沥青采购及加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昌樟高速公路起自南昌市新建县省庄,与昌九高速公路相连,止于樟树市昌傅镇,全长103.42公里。其中,省庄至胡家坊段长70.42km,于1995年12月18日动工建设,1997年12月31日通车启用;胡家坊至昌傅段长33km,于1998年9月3日开工建设,2001年1月1日全线竣工通车。全线按平原微丘区标准建设,省庄至胡家坊段设计速度100km/h,胡家坊至昌傅段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27米,沥青混凝土路面。昌樟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起自新建县生米镇附近的昌西南枢纽互通南端,途经新建县、丰城市、高安市和樟树市,止于昌傅镇的樟树枢纽互通,起终点范围为K15+100~K101+645.31,全长86.545km。
2.2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供货时间
本次沥青采购及加工招标范围共分3个类别5标段,其中Ⅰ类为国产基质沥青采购,Ⅱ类为进口基质沥青采购,Ⅲ类为沥青改性、乳化加工,标段划分如下:
类别 | 合同段 | 对应路 | 用途 | 预计数量(吨) | 交货地点 | ||
面标段 | 标号 | 数量 | 合计 | ||||
Ⅰ | LQG-1 | AP5 | 下面层 | 国产AH70# | 7388 | 16394 | AP5黑站 |
AP1 | 9006 | AP1黑站 | |||||
LQG-2 | AP2 | 国产AH70# | 7406 | 22090 | AP2黑站 | ||
AP3 | 6916 | AP3黑站 | |||||
AP4 | 7768 | AP4黑站 | |||||
Ⅱ | LQG-3 | AP5 | 改性(中、上面层)、 | 进口AH70# | 9579 | 28590 | LQJ改性加工站 |
AP1 | 乳化(冷再生) | 19011 | |||||
LQG-4 | AP2 | 进口AH70# | 12265 | 32013 | |||
AP3 | 9337 | ||||||
AP4 | 10411 | ||||||
Ⅲ | LQJ | AP5 | 桥面粘结层、封层及中、上面层 | SBS改性沥青(AH70#道路石油沥青) | 8250 | 52949 | AP5黑站 |
AP1 | 17251 | AP1黑站 | |||||
AP2 | 10669 | AP2黑站 | |||||
AP3 | 7952 | AP3黑站 | |||||
AP4 | 8827 | AP4黑站 | |||||
AP5 | 粘层 | 改性 | 288 | 1696 | AP5黑站 | ||
AP1 | 乳化沥青 | 466 | AP1黑站 | ||||
AP2 | 343 | AP2黑站 | |||||
AP3 | 280 | AP3黑站 | |||||
AP4 | 319 | AP4黑站 | |||||
AP5 | 透层 | 高渗透 | 272 | 1450 | AP5黑站 | ||
AP1 | 乳化沥青 | 330 | AP1黑站 | ||||
AP2 | 286 | AP2黑站 | |||||
AP3 | 263 | AP3黑站 | |||||
AP4 | 299 | AP4黑站 |
注:1、各合同段采购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量为准,因优化设计等原因造成的工程量规模变化风险由投标人承担。若中标供货商不能按招标人提供的计划及时供货,招标人有权调剂供应,并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
2、每提供1吨基质沥青必须至少生产出1.04吨的SBS改性沥青或2吨改性乳化沥青或2吨高渗透乳化沥青。
2.3供货时间
2013年10月至2015年3月,供货期1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表:
标段 | 资格要求 |
LQG-1、2标段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国内沥青制造商或其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制造商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0万元;销售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4000万元; |
(2)一个投标人只能代理一个品牌的沥青参加投标,国产沥青制造商与其销售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如以销售代理商名义参与投标,其销售代理商须具有国产沥青制造商出具的对本项目沥青供应的唯一授权。 | |
(3)具有近五年内签订合同并完成的高速公路项目沥青供应业绩(单个合同供应不少于10000吨且累计供应不少于50000吨),且信誉、财务能力良好; | |
(4)具有足够的散装沥青运输能力,自有或租赁的汽车沥青罐车不少于300吨;具有距离本项目路面施工单位沥青拌和楼300公里范围内自有或租赁的中转沥青库库容量不小于10000吨,中转库具有沥青进出库的装卸能力。 | |
(5)投标人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投标人近年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交通运输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 |
LQG-3、4标段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进出口经营许可证(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授权的销售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4000万元。 |
(2)一个投标人只能代理一个品牌的沥青参加投标,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与其销售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如以销售代理商名义参与投标,其销售代理商须具有国际沥青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出具的对本项目沥青供应的唯一授权。 | |
(3)具有近五年内签订合同并完成的高速公路项目沥青供应业绩(单个合同供应不少于10000吨且累计供应不少于50000吨),且信誉、财务能力良好; | |
(4)具有足够的散装沥青运输能力,自有或租赁的汽车沥青罐车不少于300吨;具有距离本项目路面施工单位沥青拌和楼300公里范围内自有或租赁的中转沥青库库容量不小于10000吨,中转库具有沥青进出库的装卸能力。 | |
投标人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投标人近年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交通运输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 |
LQJ标段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有沥青加工,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
(2)具有近五年内签订合同并完成的高速公路项目改性沥青及乳化沥青加工业绩累计供应不少于20000吨,且信誉、财务能力良好; | |
(3)具有自有沥青改性加工设备不少于1套,改性加工设备的生产能力不小于25吨/小时和500吨/天;自有沥青乳化加工设备不少于1套,乳化沥青加工设备每小时最大产量不低于20吨,改性、乳化加工设备均采用固定厂式,且加工地点应设置在距离本项目昌樟高速公路泉港收费站200公里范围内; | |
(4)具有足够的散装沥青运输能力,自有或租赁的汽车沥青罐车不少于300吨;具有距离本项目路面施工单位沥青拌和楼300公里范围内自有或租赁的中转沥青库库容量—基质沥青不小于1000吨,成品改性沥青不小于1000吨,成品乳化沥青不小于100吨,中转库具有沥青进出库的装卸能力。 | |
(5)投标人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投标人近年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交通运输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根据自身能力,可同时对3个类别的5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取得多个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最多只能被授予3个标段,且每个类别最多只能被授予1个标段,其合同的授予将尊重投标人在其投标书中所承诺的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申请多个标段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则前述相关的投标文件将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14日至2013年9月18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建设大厦)4楼报名,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经营许可证书副本原件(制造商需提供)、沥青制造商销售代理授权书原件(授权书格式见招标公告后附件1、2,Ⅰ类提供国产沥青销售代理授权书,Ⅱ类提供进口沥青销售代理授权书,如为外文应提供中文翻译,Ⅲ类不需提供授权书),进出口经营许可证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Ⅱ类进口沥青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需提供)以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一套、投标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不同投标人不能授权同一个经办人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和标前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考察,费用自理,招标人将予以支持,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1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递交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建设大厦)。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江西交通信息网(http://www.jxjt.gov.cn)、江西省高速公路网(http://www.jxgsgl.com/)、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xexpressway.com/)、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南昌至樟树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建设办公室网站(http://www.jxczgkj.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南昌至樟树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江西省丰城市尚庄镇老乡政府昌樟改扩建项目办
邮 编:331131
联 系 人:徐工 邓工
电 话:0795-6792652
传 真:0795-6792652
网 址:http://www.jxczgkj.com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层
邮 编:430033
联 系 人:李智溢 姜涛
电 话:0791-86588256,027-83600666-8039
传 真:027-8360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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