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其官网公布2015年广东省铅酸蓄电池产品质量全国联动监督抽查结果。本次抽查了广州、深圳、韶关、惠州、江门、清远、佛山、肇庆等8个地市20家企业生产的铅酸蓄电池产品20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5.00%。
本次抽查依据GB/T5008.1-2013《起动用铅酸蓄电池第1部分: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GB/T18332.1-2009《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GB/T22199-2008《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和2015年产品质量国家联动监督抽查铅酸蓄电池(起动用、电动车动力)产品实施方案,对起动用铅酸蓄电池:储备容量、-18℃低温起动能力、耐振动性能、干式荷电蓄电池起动能力、电解液保持能力、气密性共6个项目进行测试;对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2h率容量、过放电、-15℃低温容量、大电流放电特性、充电接受力、耐振动能力、安全性、开闭阀压力、防爆能力共9个项目进行测试;对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3小时率容量、高倍率放电、低温容量、快速充电能力、排气阀动作、安全性、耐振动能力、防爆能力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1批次起动用铅酸蓄电池产品不合格,涉及-18℃低温起动能力1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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