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自今年6月1日起,安徽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用户电价,每千瓦时4.272分。
省物价局近日下发《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电价问题的有关通知》(皖价商【2016】82号)。通知调整了电网销售电价,自今年6月1日起,我省一般工商业用户电价格每千瓦时下调4.272分。据测算,此举每年可减少企业电费支出约10.7亿元。加上今年1月和3月省物价局先后两次降低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4.28分和1.43厘,今年以来我省一般工商业用户电价每千瓦时合计降低8.69分,年减少企业电费支出约21.7亿元。
自2016年4月20日起取消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优惠,考虑到中小化肥企业用电负荷特性,暂缓一年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此外,通知还调整了部分机组上网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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