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紫阳县公安局了解到,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清水蓝天”行动开展以来,该局抓住地处川陕交界这个地理优势,围绕危险废物非法转移这个重点,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职能延伸到公安检查站。最近先后查获两起非法运输危险废物案,通过进一步侦查,目前已立非法经营危险废物刑事案件1起,刑事拘留2人,治安案件2起,治安拘留2人。
1月26日15时许,紫阳县麻柳公安检查站民警在对一辆大运重卡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载有33吨废旧电瓶。1月30日10时许,检查站再查获一辆半挂货车运输33吨废旧电瓶。经与环保部门联合调查,废旧电瓶为废弃的铅蓄电池,系《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4-49,分别从重庆准备运往陕西省关中和河南。
通过进一步工作,2月6日一名河南安阳籍货主谢某已经到案,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依法刑事拘留。通过寻线追踪,2月8日民警在重庆市大足县抓获卖家伍某,其他嫌疑人还在进一步抓捕中。目前,两名货车司机被治安拘留,66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公司妥善处置。
据了解,危险废物含有有毒有害成分,若利用和处置不当,将对水体、大气和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甚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心健康。这两起案件的顺利办理,斩断了跨省非法经营、转运、处置危险废物的黑链条,有效的预防了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案件的发生,消除了对汉江水质的潜在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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