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环保、公安局、工商、交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开展南宁市电动车维修等行业废铅蓄电池污染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并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南宁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车维修等行业废铅蓄电池污染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收集、经营、转移和处置废铅蓄电池行为。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对电动车维修点、汽车修理厂及4S店、电动车及铅蓄电池营销店等产生废铅蓄电池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环保部门将入户宣传指导,并检查上述单位废铅蓄电池的转移去向、贮存情况,对自身产生废物量进行核实、对废铅蓄电池贮存场所“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不到位、台账混乱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依法予以查处。
各县、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将组织公安、环保、交通、工商等部门对辖区内电动车维修点、汽车修理厂及4S店、电动车及铅蓄电池营销店等单位进行联合集中检查,重点对为销赃提供隐蔽渠道、无证经营或超量、超范围、超期经营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同时,南宁市将开展一次固体废物运输进、出南宁市的卡口专项排查,严防严控固体废物非法转入南宁市处置,同步查处南宁市非法途径收集废铅蓄电池的非法外运行为。
整治行动将持续到10月底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2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1
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8月27日—31日)
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南宁市实际情况于8月30日前制定南宁市废铅蓄电池污染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2
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9月1日—2018年10月25日)
南宁市各县、城区、开发区环保(分)局、公安分局、交通局、工商局按职责分工持续推进整治,南宁市组织相关人员对县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抽查。
3
总结分析阶段(2018年10月25日—31日)
南宁市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提出进一步规范我市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置工作的措施。南宁市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分别总结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4
后督查阶段(2018年11—12月)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双随机抽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等工作,适时开展后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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