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强化措施、完善制度,坚决制止涉企乱收费,有序做好法定税费征缴工作,确保不增加企业和群众不合理负担。
会议指出,当前疫情和经济形势复杂,市场主体仍面临不少困难,要标本兼治,持续治理乱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巩固经济稳定恢复的基础。一是在全国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乱摊派等问题,对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乱收费行为予以曝光。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全面开展自查抽查。二是规范交通、税务、应急等领域执法,科学制定裁量基准,对轻微交通违法、一般交通违法初犯偶犯等更多采取警告方式,慎用或不适用罚款,在税务执法领域研究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落实和完善罚没管理制度,罚没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继续清理规范重点领域收费。新设向企业收费的政府性基金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到期基金能取消的一律取消,一时难以取消的也要降低征收标准。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对收费标准明显偏高的要采取降标措施,取消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项目。四是加强海运口岸收费监管,依法查处报关、物流、仓储、货物装卸等环节强制服务收费和明码标价不规范等违规行为。五是加快修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等方面法规,及时修改或废除不合理的行政处罚事项,从制度上防止涉企乱收费。
会议要求,要做好法定税费正常征缴工作,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得因社保费征收职责划转使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增加缴费负担。今年所有省份要保持社保费现行征收方式不变。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社保缴费业务流程,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7月底前实现企业缴社保费基本能网上办理,年底前实现个人缴费基本能“掌上办理”。创新措施,充分保障老年人、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缴费顺畅便捷。加强社保费征收情况监测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强化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2020年我国经济率先实现正增长,2.3%的经济增速世人瞩目。但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2021年企业发展仍面临较大不确定性。政府部门要充分考虑当前企业发展面临的巨大压力,在做好政策持续性安排的同时,为保障、激发和增强企业发展活力留出空间,推出针对中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的新举措。
此次国常会正是考虑到当前疫情形势和企业发展困难,围绕保护和发展市场主体做出了新的政策安排:一方面,要求继续采取措施规范和清理收费,以减轻企业负担;另一方面,针对部分地区存在减负政策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加强监督检查和完善制度建设,坚决制止涉企乱收费。在政策呵护下,今年中小企业将有一个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
(关键字:企业 法定 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