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壳牌7月25日在海牙宣布,已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海油)签署了两份在中国的海上石油天然气产品分成合同,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就中国长北气田二期开发签署了一份产品分成合同修订协议。壳牌还与中国海油签订了中国海油参股壳牌在西非加蓬共和国两个海上勘探区块的协议。
同中国海油签署的两个海上油气产品分成合同,其合同区域位于莺歌海盆地的62/02和62/17区块。作为项目作业者,壳牌将采用先进的地震数据采集和处理技术,在莺歌海区块进行三维地震工作。在勘探阶段,壳牌将承担地震数据采集的费用并在探井上使用先进钻井技术。壳牌在勘探阶段持有100%股份,一旦进入开发阶段,壳牌的股份将降至49%,而作为项目伙伴的中国海油将控股。
同中国石油签署的陆上致密气产品分成合同修订协议,标志着位于鄂尔多斯盆地方圆1692.5平方公里的长北区块进入一个新阶段,新增项目工作范围包括开发其它致密含气砂岩和进一步开发当前在产气藏。一旦得到政府批准并完成评价工作,这一新增开发工作量将使目前的3.2亿立方英尺日产量更上一个台阶。壳牌将继续担任长北项目的作业者。
在加蓬,中国海油将获得BC9和BCD10海上区块25%的参与权益。中国海油将支付壳牌过去的勘探费用的25%并承担部分未来的勘探费用。壳牌将继续担任作业者并持有75%的参与权益。该协议尚待政府批准。
壳牌中国集团主席林浩光说:“我们非常高兴重返中国海上勘探并与中国海油在国内的重大项目上再次合作。我们为与中国石油一起延续和扩大在长北的成功而感到欣喜。同样的,我们非常高兴与中国海油签订了在加蓬的权益转让协议。与中国企业签订的这些新项目是壳牌中国战略的新近体现,就是与中国伙伴在中国乃至全球范围内一起合作,帮助满足中国快速经济增长所产生的能源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