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水价调整方案今表决 若通过水价至少涨50%
- 2012-4-20 9: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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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昨日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今日将进行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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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昨日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今日将进行表决。市物价局局长罗家祥在相关报告中透露,按照最终调整方案,居民用户第一阶梯水量从原方案的22立方米提高到26立方米,该阶梯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涨至1.98元/立方米,比现行价格1.32元/立方米提价0.66元,涨幅50%;非居民生活用水3.46元/立方米,特种用水20元/立方米。第二、第三阶梯分别按第一阶梯的1.5倍、2倍计收水价。方案一旦审议通过,将予以实施。
第一阶梯居民用水涨价50%
据了解,广州市现行供水价格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1.32元/立方米。此前广州市物价局召开的水价听证会拟定了两个方案:一个为净资产利润率6%,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水价为2.02元/立方米,综合水价为2.57元/立方米;另一个方案为净资产利润率4%,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水价为1.92元/立方米,综合水价为2.45元/立方米。
罗家祥昨日在报告中透露,水价调整方案最终采取了折中的做法。据了解,经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广州市将采用净资产利润率为5.2%、综合水价为2.53元/立方米的方案。按此方案,市自来水公司年销售收入将从18.05亿元提高到25.6亿元,增加7.55亿元。
按该方案,第一阶梯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1.98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水价为3.46元/立方米,特种用水水价为20元/立方米。据了解,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水价1.98元/立方米比现行的1.32元/立方米,提价0.66元,涨幅正好达到50%。
此外,新方案还要求消防、环卫、绿化用水应装表计量,按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收费。
第一阶梯用水量增4立方米
针对听证会方案,新方案还对居民用水量进行了调整。罗家祥介绍,听证会参加人同意水价调整,但建议提高居民用户第一阶梯用水量,简化阶梯水价申报手续,“不少听证会参加人认为听证方案中规定的居民用户第一阶梯用水量22立方米,难以满足广州市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建议适当提高,物价局采纳了上述意见。”
据介绍,新方案将居民用户第一阶梯水量提高到26立方米,第二、第三阶梯用水量相应提高。
当某一抄表周期居民生活用水量超过26立方米但未达到27立方米时,按26立方米计算;26立方米至27立方米之间的小数位水量将计入下一抄表周期。
困难家庭基本用水不受影响
为保障低收入困难家庭用水不受此次价格调整的影响,罗家祥介绍,新方案继续按照《关于低收入居民消费性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实行水价优惠:每人每月用水量在7立方米以下(含7立方米)的居民生活用水仍按0.7元/立方米计收,超出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第一阶梯计收水费。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认为,新方案对低收入困难家庭户的基本生活用水消费没有影响。
将继续实行一户一表改造
水价调整之后,自来水公司的新增收入如何安排也是关注焦点。罗家祥介绍,本次水价调整后的新增收入将主要用于几个方面:一是为市民提供供水服务,进一步加大保障城市供水配套设施投入,提高服务水平;二是弥补上次调价后增加的水资源费、动力、原材料成本等;三是弥补饮水工程、水厂改造等形成的新增资产所增加的折旧成本及利息;四是弥补历年亏损共10.7亿元;五是继续实行一户一表改造;六是投入扩大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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