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修改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变压器的反倾销初裁。其中,中国企业税率调整如下: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的临时反倾销税由35%下调至9.0%,普遍税率由35%下调至23.1%,而其他中国企业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保持不变;韩国企业税率调整如下:现代重工有限公司的临时反倾销税由5.9%下调至0%,普遍税率由5.9%下调至5.3%,而其他韩国企业的临时反倾销税率保持不变。修改后的临时反倾销税将自2013年12月18日起正式实施。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504.22.00、8504.23.00。
2013年7月,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变压器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3年11月,澳大利亚对此案作出肯定性初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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