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恶意抢注“宝钢”“宝武”或相似商标、在经营网站中擅自使用“BAOSTEEL”及相关商标标识等现象频频发生,中国宝武在品牌商标保护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并在侵权事件发生后,采取信息发布澄清、双方协商调解、履行司法程序、申请中国驰名商标等针对性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商标管理方面,中国宝武建立了商标档案管理制度和商标管理制度,并配备专人对商标进行管理,同时与商标管理部门密切对接,形成联动。
在商标注册方面,中国宝武在45个类别上对“宝钢”“BAOSTEEL”“宝武”“BAOWU”均进行了商标注册,建立了自己的商标体系,并在全球的几十个主要国家的核心类别上进行了商标注册。
在商标监测方面,中国宝武与律师事务所紧密合作,建立了商标监测体系,从而能够及时对出现的近似商标采取相应措施。
在商标使用许可方面,中国宝武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将“宝钢”“BAOSTEEL”等相关商标许可给宝钢股份使用,从而不断增值“宝钢”品牌资产。
在实施商标保护相关举措的过程中,中国宝武遇到了一些困难,主要包括:在提出商标异议申请时,因异议申请审查周期较长,不能及时和配套的商标新申请措施衔接,导致出现商标注册申请二次被驳回的现象,需要重新提出商标驳回复审申请,维权的时间和成本有所增加,等等。
在进一步增强公司品牌资产保护方面,中国宝武考虑在目前的基础上,从被动防守向主动发现转变,打击恶意侵权行为。
2016年,中国宝武、宝钢股份发现金乡宝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乡宝铁)、无锡天行钢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行钢业)存在擅自使用“BAOSTEEL”及相关图形标识等侵权行为。对此,中国宝武、宝钢股份委托了专业律师事务所进行维权。经过多轮开庭,最终,法院判决侵权人立即停止侵犯中国宝武“BAOSTEEL”商标专用权和其他相应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登报和网站声明方式消除影响,并赔偿中国宝武、宝钢股份共计40万元。该案例被评为法院优秀案例。
对于大面积的字号侵权,中国宝武将采取企业白名单的形式,将经过集团许可使用“宝武”“宝钢”字号的关联公司作为白名单内企业,并对白名单以外的企业进行监控和维权。同时,中国宝武还将按照最新梳理的公司品牌架构,进一步完善品牌保护策略,探索、开展核心品牌的保护性注册工作。
此外,中国宝武建议相关管理部门考虑建立品牌资产维护奖惩机制,鼓励保护品牌资产的行为,树立典型模范,带动中央企业建立品牌商标保护机制;建议商标管理部门审查商标注册时,酌情考虑“宝钢”“宝武”商标的知名度,在合法的范围内,将近似商标阻拦在申请阶段,适当考虑“宝钢”“宝武”商标的国有资产属性,严厉打击“搭便车”的行为,切实维护中央企业商标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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