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6日,泰国倾销和补贴审查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热镀锌冷轧板卷(泰语:????????????????????????????????????????????????????????????????????????)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基于CIF(到岸价)征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税率为0%~37.54%,详细税率见附表(泰国对华热镀锌冷轧板卷反倾销终裁征税表),以下情况税率为0%:(1)应符合下列A、B、C项法律规定的原则、程序和条件(视情况而定),将进口涉案产品再出口有下面3种情况:(A)根据泰国工业区管理局的法律,将进口至泰国和出口加工贸易区的涉案产品用于生产或再出口的工商业经营者;(B)根据《投资促进法》,将进口的涉案产品投入生产并出口的投资者;(C)根据《海关法》,将进口的涉案产品用于出口的进口商;(2)产品厚度超过2.3毫米;(3)进口产品用于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制造业;(4)进口产品用于电子电器制造业;(5)进口产品用于电气和电子行业生产彩色涂层钢板或销售给彩色涂层钢板生产商。上述(3)(4)(5)项所明确的进口涉案产品应符合泰国外贸司司长规定的规则、程序和条件。涉案产品的泰国海关编码为7210.4912.021、7210.4912.022、7210.4912.023、7210.4912.024、7210.4912.031、7210.4912.032、7210.4912.033、7210.4912.034、7210.4912.090、7210.4913.021、7210.4913.031、7210.4913.090、7210.4919.021、7210.4919.031、7210.4919.090、7210.4991.000、7210.4999.000、7212.3011.021、7212.3011.031、7212.3011.090、7212.3012.021、7212.3012.031、7212.3012.090、7212.3013.011、7212.3013.090、7212.3019.011、7212.3019.090和7225.9290.090。本公告自《政府公报网》发布次日起生效。
2020年2月21日,泰国对进口自中国的热镀锌冷轧板卷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20年8月3日,泰国商业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热镀锌冷轧板卷作出反倾销初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以到岸价征收35.67%的临时反倾销税,并且豁免以下三类涉案产品的关税:1)厚度2.3毫米以上的产品;2)汽车及其零部件制造用产品;3)电气及电子设备制造用产品。2021年6月8日,泰国倾销和补贴审查委员会发布公告称,鉴于全球钢铁贸易形势及新冠肺炎疫情,决定取消对原产于中国的热镀锌冷轧板卷实施的临时反倾销措施,并退还自2020年8月3日起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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