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重点统计钢铁企业用水总量78.54亿立方米,同比增加4.3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86%。其中:取水量较上年同期减少229.60万立方米,同比下降1.76%;重复利用量较上年同期增加4.3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0%。重复利用率98.37%,同比提高0.13个百分点;吨钢取水量2.20立方米/吨,同比下降5.23%。
排水量较上年同期减少405.28万立方米,同比下降18.85%。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酚、总氰化物、悬浮物、石油类污染物排放量同比下降25.38%、10.94%、27.50%、38.65%、17.95%、45.85%。
废气排放总量同比增长12.41%。外排废气中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同比下降3.25%、10.02%、3.65%。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0.19千克/吨,同比下降7.06%;吨钢颗粒物排放量0.15千克/吨,同比下降12.24%;吨钢氮氧化物排放量0.30千克/吨,同比下降7.81%。
钢渣产生量720.58万吨,同比增长4.99%。高炉渣产生量1941.85万吨,同比增长5.88%。含铁尘泥产生量332.08万吨,同比增长4.91%。钢渣利用率98.63%,比上年同期提高0.61个百分点;高炉渣利用率96.99%,比上年同期减少0.44个百分点;含铁尘泥利用率99.87%,比上年同期增加0.54个百分点。
高炉煤气产生量797.5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3.87%。转炉煤气产生量66.5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3.36%。焦炉煤气产生量46.6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4.43%。高炉煤气利用率98.95%,比上年同期提高0.38个百分点。转炉煤气利用率98.02%,比上年同期提高0.09个百分点;焦炉煤气利用率98.73%,比上年同期减少0.2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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