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工程施工使用的道路石油沥青进行供应商入围招标。
2.使用功能:详见招标文件。
3.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6.项目进展情况:已具备供货商入围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具有招标货物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3)、具备良好的应用业绩,投标人所投标产品需提供近三年(2009年1月1日至今)道路石油沥青供货业绩,以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为准;(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2年11月30日 10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2年12月06日 19时00分00秒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30日至2012年1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在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A1座801室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9日 10时30分00秒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9日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A1座922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开标
招标人: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开标时间: 2012年12月19日 10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 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A1座922室
地址: 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A1座801室
邮编: 834000
联系人: 顾茜
传真: 0990-6368004
电话: 0990-6368024
电子邮件: 1427895755@qq.com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克拉玛依友谊路支行
账户名: 新疆石油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3003020629200001214
(关键字:中国石油集团 新疆沥青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