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汾高速公路邢台至冀晋界段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初步设计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交通【2009】169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2009-0115)。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商业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国内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75%,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邢汾筹建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沥青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北省邢汾高速公路邢台至冀晋界段
2.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京港澳高速公路邢台南互通南侧,在北屋村南侧设置枢纽互通与邢台南互通形成复合互通,连接邢临高速及京港澳高速公路,向西经北屋村,羊范、龙泉寺、城计头、白岸,路线进入省界特长隧道止于冀晋界(终点),与山西段相接。本项目主线全长约84.326公里,设计标准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
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面层(SMA-13、AC-13C、AC-16C、AC-20C、AC-25C、AC-25F),沥青稳定碎石面层(ATB-25),连续级配碎石基层,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水泥粉煤灰碎石基层,水泥粉煤灰碎石底基层。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详见下表:本次沥青招标分为三类六个标段。沥青材料招标标段划分表
类别 | 标段号 | 数量(吨)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 | SBS改性沥青 | 橡胶 | 纤维 | ||||
改性沥青 | 稳定剂 | ||||||
Ⅰ类(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SBS改性沥青) | LQB1 | 5110 | 5001 | LM1合同沥青拌合站 | 2013年3月-11月 | ||
LQB2 | 5454 | 4695 | LM2合同沥青拌合站 | 2013年3月-11月 | |||
LQB3 | 4440 | 5784 | LM3合同沥青拌合站 | 2013年3月-11月,其中贺坪峡大峡谷互通有约378吨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630吨SBS改性沥青预计在2014年3月-8月供应 | |||
Ⅱ类(橡胶沥青) | LQB4 | 13583 | LM1、LM2合同沥青拌合站 | 2013年3月-11月 | |||
LQB5 | 8087 | LM3合同沥青拌合站 | 2013年3月-11月,其中贺坪峡大峡谷互通有约883吨橡胶沥青预计在2014年3月-8月供应 | ||||
Ⅲ类(纤维稳定剂) | LQB6 | 700 | LM1-LM3合同沥青拌合站 | 2013年3月-11月,其中贺坪峡大峡谷互通有约32吨纤维稳定剂预计在2014年3月-8月供应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附件1所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制造商委托的代理商所使用的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SBS改性沥青或橡胶改性沥青或纤维稳定剂须有沥青制造商或纤维稳定剂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每个投标人可对一个类别进行投标,最多允许中一个标段。
3.4 Ⅰ类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SBS改性沥青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本招标文件要求。须具有2012年1月1日之后出具的能够证明其产品合格的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改性用基质沥青、成品SBS改性沥青的有效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出具单位为通过计量认证和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
Ⅱ类成品橡胶改性沥青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本招标文件要求。须具有2012年1月1日之后出具的能够证明其产品合格的改性用基质沥青、成品橡胶改性沥青的有效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出具单位为通过计量认证和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
Ⅲ类纤维稳定剂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本招标文件要求。须具有2012年1月1日之后出具的能够证明其产品合格的纤维稳定剂的有效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出具单位为通过计量认证和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同类别标段数量的家数报名投标,且抽签确定所投合同段时不得在同一合同段,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2月17日至 2013 年2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省石家庄市广安大街财富大厦B座2304室)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Ⅰ类: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SBS改性沥青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改性用基质沥青、成品SBS改性沥青的检测报告原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验资报告原件、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详见附件2),如为代理商还须提供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代理商不需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但需提供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SBS改性沥青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单位公章)、沥青制造商同意供货的正式授权委托书原件(如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SBS改性沥青为同一生产商,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如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SBS改性沥青为不同生产商,需分别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和以上所有证件以及上述所有原件的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Ⅱ类:橡胶改性沥青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改性用基质沥青、成品橡胶改性沥青的检测报告原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验资报告原件、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详见附件2),如为代理商还须提供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代理商不需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但需改性橡胶沥青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单位公章)、沥青制造商同意供货的正式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以上所有证件以及上述所有原件的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Ⅲ类:纤维稳定剂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纤维稳定剂的检测报告原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验资报告原件、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详见附件2),如为代理商还须提供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代理商不需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但需纤维稳定剂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单位公章)、纤维稳定剂制造商同意供货的正式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以上所有证件以及上述所有原件的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4.3 标段抽签
招标人定于2013年2月22日 上午10 时00 分在石家庄市北方大厦四季厅(地址:石家庄市胜利北街309号)举行标段抽签仪式,请Ⅰ类、Ⅱ类投标人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均未按时到场参加抽签仪式的,招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考察期间发生的费用和一切风险,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3月11日_10_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10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银河宾馆二楼会议室(地址:石家庄市四中路10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和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以及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集团)(http://www.hbgs.com.cn)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省高速公路邢汾筹建处 招标代理: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邢台市中兴东大街671号 地 址: 石家庄市广安大街财富大厦B座23A层
邮 编: 054001 邮 编: 050011
电 话: 0319-3677081 电 话: 0311-85263860
传 真: 0319-3677699 传 真: 0311-85263861
联系人: 王洋 联 系 人: 刘强
2013年2月17日
(关键字:邢汾高速 沥青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