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2013年度道路石油沥青采购项目(第二次)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资金来源、采购范围、服务要求
1、采购项目概况:2013年度道路石油沥青采购。(详见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2、资金来源:1000000.00元(财政资金)。
3、采购范围:2013年度道路石油沥青采购。
4、服务要求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二、参与本次报价的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具有本次采购货物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财务状况正常;在本次投标前三年内没有受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
4、在广东省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5、投标人须提供相关部门的产品质量检验证明报告的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13年4月18日起至2013年4月24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 15: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电话:0754-88166891 传真:0754-88166891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请带原件校对):
1)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加盖公章)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在2013年5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本项目不接受传真及邮递报价。
2、递交地址: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3、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5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
4、开标时间:2013年5月7日9:30开始(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滨港路金厦园中区10幢
采购人联系人:吴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4-8856509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汕头市金砂路101号长荣大厦16楼A单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庄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16689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166891
六、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3年4月18日起至4月24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4月24日17时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我司。
采购文件(请点击下载)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关键字:沥青采购 广东沥青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