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省道祁方线路面改造工程及养护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山西省公路局以晋公计发[2012]30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成品油消费税和车辆通行费。招标人为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上述项目的沥青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省道祁方线路面改造工程,起点位于省道东夏线K12+190处,终点位于祁县胡兰桥,项目全长8.398公里,其中:K0+000-k4+300、k4+700-k6+100段5.7公里设计等级为公路一级,K4+300-K4+700、K6+100-K8+398段2.698公里设计等级为公路二级,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养护工作包括:路面坑槽处治、文明路建设、水毁恢复等日常养护。
本次招标共划分两个标段,招标范围为省道祁方线路面改造工程和养护工程的沥青采购招标,标段划分及采购数量如下:
标段 | 沥青材料名称 | 规格类型 | 单位 | 数量 | 包装方式 | 交货地点 |
一标 | 道路石油沥青 | 70号A级 | 吨 | 100 | 散装 | 祁方线拌合现场、太谷、祁县、平遥、介休、灵石等5个公路段油场 |
SBS改性沥青(C) | 吨 | 2453 | 散装 | |||
二标 | 道路石油沥青 | 70号A级 | 吨 | 300 | 散装 | 榆次、寿阳、昔阳、和顺、左权、榆社等6个公路段油场 |
注:路面各标段沥青用量以工程实际需要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生产本次招标所列规格、型号材料的生产许可证或由国家相关部门检测中心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且近三年(2010年8月至2013年8月)内至少成功地完成过累计不少于3000 吨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沥青供货项目,均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3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由生产商自身或其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投标人必须独家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5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自行分包,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的工作任务及服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13年8月28日至2013年9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购买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生产许可证(原件,系指制造商)或产品代理授权书(原件,系指代理商,由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委托书,并注明参与投标的标段)及上述所有证件的彩色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山西省太原市府东街7号(双龙大厦3-140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 1000 元,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投标人需同时提供联系表一份(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23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30至15时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管理中心(太原市高新区高新街35号山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十楼会议室),招标人将拒绝接收任何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于2013年9月23日15时00分在上述地址公开开标。
5.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招 标 人: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蕴华街682号
联 系 人:齐女士
电 话:0354-2660108
传 真: 0354-2660112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府东街7号(双龙大厦3-1402室)
联 系 人:巩先生、王女士
电 话:0351-3371370-612
传 真:0351-3370711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关键字:祁方线 路面改造 沥青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