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至延川(陕晋界)高速公路沥青供货LQ-1标段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延安至延川(陕晋界)高速公路已由陕西省发改委以陕发改基础〔2011〕209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等。本项目业主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沥青供货LQ-1标段在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主线全长115.526km,其中马家沟至姚店段36.134Km及延川立交至陕晋界段31.465Km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24.5m;姚店至延川立交段47.927公里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度26.0m。项目初步设计概算118.26亿元,预计工期三年。
2.2 标段划分、计划工期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沥青供货共划分为3个标段,其中LQ-2、LQ-3标段已完成招标,本次对LQ-1标段重新进行资格预审。LQ-1标段计划供货期为12个月。具体工程内容见下表。
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一览表
类别 | 标段 | 起讫桩号 | 路线长度 | 主要工程内容 |
(Km) | ||||
沥青供货类 | LQ-1 | K0+255~K116+570 | 116.25 | A-70#重交道路石油沥青17000t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下述各项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标段 | 资 质 要 求 |
LQ-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沥青材料生产或经营资格,供应进口沥青的申请人应具有商务部批准的外贸经营权。 |
标段 | 业 绩 要 求 |
LQ-1 | 近5年内(2009年~至今)至少完成2条及以上高速公路的沥青供货经历,且高速公路项目沥青供货量累计不少于30000吨,其中本次所报沥青品牌在高速公路项目沥青供货量累计不少于10000吨。 |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满足要求的申请人均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按照同一项目同一类别工程招标中,一家单位只能中一个标的原则,已在延延高速公路沥青供货LQ-2、LQ-3标段中标的单位不能再次申请。
3.4对关联企业的要求: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通过本标段的资格预审。若出现上述情况时则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取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其余申请人均不通过资格预审。
3.5 沥青品牌
拟供同一沥青品牌的申请人不得同时通过本标段的资格预审。若出现上述情况时则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取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其余申请人均不通过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沥青供货标段的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条件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请于2014年5月24日至2014年5月30日每日9:00至11:30(北京时间,下同),14:00时至16:00,在西安市含光路鸿业大酒店(详见大厅公告),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商务部批准的外贸经营权证书原件(仅限供应进口沥青的申请人)、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和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3本次招标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6日11:00,申请人应于当日9:00至11:00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西安市含光路鸿业大酒店(详见大厅公告)。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交投标担保(招标阶段不再提交投标担保)。
沥青供货:100万元/家。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支付方式为银行保函或现金,支付方式具体由投标人自行选择。银行保函应为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编:710075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29-89289328
传真:029-89289328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注:(1)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2)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关键字:延安至延川(陕晋界) 高速公路 沥青供货 LQ-1标段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