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3日,《“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经进一步修改后,由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联合对外发布施行。《规划》提出了到2015年要基本摸清危险废物底数、规范化管理水平要大幅提高、环境风险显著降低的主要目标。
具体利用处置目标为,到2015年,要完成铬渣污染综合整治任务,持证单位的非铬渣危险废物年利用处置量比2010年增加75%以上,市级以上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要完成《设施建设规划》内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任务,并焚烧设施负荷率达到75%以上。全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经营单位应达到95%以上。
为摸清底数,《规划》提出将在全国推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申报登记制度,全面调查危险废物的产生、转移、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建立国家和地方危险废物重点单位清单并动态更新。具体时间路线图为2013年底前,掌握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金属冶炼,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炼焦,多晶硅生产等重点行业危险废物情况;2015年底前,全面摸清危险废物情况。
积极探索危险废物源头减量也是“十二五”期间的重点任务之一。将选择重点行业和有条件的城市开展危险废物减量化试点工作,在重点行业企业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如在铬盐行业推广铬铁碱溶氧化制铬酸盐、气动流化塔式连续液相氧化生产铬酸钠等清洁生产工艺;鼓励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使用耗汞量低、使用寿命长的低汞触媒以及高效汞回收生产工艺;农药稀释配制时,应对包装物三次涮洗,降低废弃包装物的农药残留等。
《规划》预计“十二五”期间,危险废物利用产业总产值超2000亿元,焚烧、填埋等集中处置费用超过500亿元。
(关键词:危险废物 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