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1月13日至14日召开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能源监管被多次提及。1月15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能源监管约访座谈工作的通知》,制定了详细的约访座谈工作方案,涉及电力、煤炭、油气等能源领域企业。同时启动的还有节能减排电价专项监管工作。
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表示,要进一步加强能源管理,能源系统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做到“立改废”,简化审批备案审核办法,努力创造良好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表示,下一步要加强能源行业管理,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创新能源管理方式,加强能源统计监测和预警,切实提高能源管理效能。
根据国家能源局部署,在2014年的约访座谈安排中,能源局拟对煤炭供需情况、企业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油气企业管网成本及管网公平开放情况等开展约访,力求准确掌握市场监管基础信息。发现和解决当前能源市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和评价有关能源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的成效和不足。
未来中国需要更加开放的能源市场,同时更需要加强监管,两者并不矛盾。即便是在市场化的环境下,能源价格也需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超过一定的范围就需要通过监管来实现调控。此外,能源领域的安全问题也需要监管。
高耗能产业落实差别电价
值得注意的是,在国家能源局在开展约访座谈企业的同时,还在广西南宁召开节能减排电价专项监管工作启动会,正式启动节能减排电价专项监管工作。
国家能源局表示,节能减排电价专项监管是12项重点专项监管工作之一,目的是了解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脱硫脱硝除尘电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节能减排电价政策的执行情况,纠正各类优惠电价行为。
林伯强告诉记者,因为高耗能行业对于电价非常敏感,所以差别电价对于节能减排方面的作用十分明显。目前的问题就在于差别电价在实施过程中一直做得不好。由于这些政策对高耗能企业抑制作用明显,对地方税收起到的影响也十分明显,可能会造成部分地区不愿意实施。
就在2014年1月1日,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已经正式实施。
根据该差别电价方案,电解铝企业铝液电解交流电耗不高于每吨13700千瓦时的,其铝液电解用电不加价;高于每吨13700千瓦时但不高于13800千瓦时的,其铝液电解用电每千瓦时加价0.02元;高于每吨13800千瓦时的,其铝液电解用电每千瓦时加价0.08元。
产业研究院行业研究员林良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实行阶梯电价政策,企业的成本必然上升,将加速电解铝行业的优胜劣汰。若这项措施能真正落实,2014年会有一大批企业要减产或者停产。电解铝企业若想生存,就只能加快技术升级,降低能源消耗,这对推动环保是有一定作用的。
差别电价
为抑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升级,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按照能耗、物耗、环保、技术装备水平等,将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8个高耗能行业的工艺装备、技术和产品划分为允许和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类。
对限制类和淘汰类的用电执行相对较高的销售电价。对高耗能企业实行差别电价和禁止实行优惠电价,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节能降耗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措施。
(关键字:电解铝 能源监管 高耗能产业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