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至2月6日为期货市场春节休市期。上期所、郑商所和大商所昨日分别发布通知,对春节期间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出调整。
上期所自1月29日收盘结算时起,铝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分别调整至5%和7%;锌、铅、螺纹钢、沥青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分别调整至5%和8%;线材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分别调整至6%和9%;燃料油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分别调整至6%和10%;铜、黄金、天胶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分别调整至7%和10%;白银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分别调整至8%和11%。2月7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另外,上期所1月30日晚不进行连续交易,2月7日晚恢复连续交易。2月7日黄金、白银、铜、铝、锌、铅期货集合竞价时间为8:55—9:00。
郑商所各合约保证金标准自1月29日结算时起由原比例调整至10%。自1月30日起,各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6%。2月7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大商所方面,自1月29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和铁矿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分别调整至6%和8%;鸡蛋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6%,最低交易保证金维持8%;焦炭和焦煤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分别调整至7%和9%;胶合板和纤维板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分别调整至8%和10%。
2月7日恢复交易后,自大商所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玉米、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煤、焦炭和铁矿石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恢复至5%,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4%;鸡蛋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8%,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4%;纤维板和胶合板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7%,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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