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从海关总署获悉,为探索适合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和监管措施,目前海关提出了一般出口、特殊区域出口、直购进口和网购保税等4种新型通关监管模式。同时,海关总署正在开发全国统一版本的跨境电商出口通关系统,预计今年上半年可完成。
根据海关统计,2013年我国进出口快件、邮件总量近4.98亿件,同比增长42.7%。目前海关总署牵头在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广州等城市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依托电子口岸,建立口岸管理部门与电商、物流、支付等企业系统联网对接的信息平台,提前掌握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各环节的准确数据和状态,实现口岸监管的前推后移、分类通关以及全程无纸化通关管理,方便企业快速通关,有效解决出口结汇、退税等问题。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说,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发展将惠及更多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这对我国发展对外贸易、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他表示,目前海关正研究制定相关的配套监管办法和操作规程,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专项统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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