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灵武市环保局联合有关部门对宁夏福泽鑫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收处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非法处置、经营废旧铅蓄电池,并将铅酸蓄电池废液排放至院内西南侧一个约3米见方的砖砌蓄水池中。
随后,环保公安对其进行联合查处,通过现场调查取证,查实企业存在非法收购处置废旧铅酸蓄电池,并通过蓄水池内暗管、抽水泵将地下水注入电池电解液,被稀释的电解液通过闸门控制直接排放至排水沟中的违法行为。
废旧铅酸蓄电池和废旧铅蓄电池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酸电解液,均属于危险废物。该公司的行为已经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灵武市环保局立即展开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由灵武市公证处工作人员监督过磅称重,废旧铅电池总量为615.16吨(其中已打孔排出废酸的电池316.92吨),废酸电解液2.62吨,现场对涉案物品全部进行扣押。根据相关规定,灵武市环保局将该案件移送银川市公安局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分局。
办案人员表示,此类案件案发地多集中在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偏远、隐蔽地段,案件当事人大多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对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几种违法行为仍停留在模糊的概念上。
目前,该案当事人正在被取保候审,案件尚未结案。
(关键字:废旧 铅酸蓄电池 污染环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