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台风高发,天气多变,狂风暴雨时有来袭。此时高楼上的装饰物、阳台上的花盆、就连玻璃房上的玻璃,都会变成危险源。如果在台风天等极端天气引发的事故中不幸受伤,该自认倒霉,还是能追究责任?
近日,虎丘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玻璃坠落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判决玻璃的所有人承担责任,保护了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案情简介
李女士和范先生是同一幢楼的邻居,李女士家住底楼,而范先生住楼上。在一次台风天中,李女士要出门买菜,不曾想刚刚出门就被一块玻璃砸中了脚背,在医院住了九天并做了手术,支出医疗费等费用2.3万余元。
原来当天台风风力巨大,范先生在楼顶私自搭建的玻璃房的玻璃被风吹走,不巧正好砸中了楼下的李女士。因双方协商不成,李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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