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山东省淄博市环保局印发了《淄博市2018—2019年工业企业秋冬季错峰生产调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钢铁、焦化、水泥等多个重点行业将采取差异化错峰生产措施,旨在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
实施范围:
(一)钢铁行业。有高炉炼铁工序的,限产50%,以高炉停产数量计;仅有烧结或球团工序的,限产30%,以产品产量或停产时间计。承担保民生任务的企业单独核算限产比例。
(二)焦化行业。企业延长出焦时间至36小时以上。
(三)水泥行业。有熟料生产线的水泥企业按照《山东省水泥行业2018—2019年度秋冬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鲁水协字〔2018〕46号)文件执行(见附件2),停产4个月。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和污泥、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或生产线须采用限产和补停的方式落实错峰生产。单条生产线的,按照设计产能压减生产负荷30%生产,并按产能折算直至补足应停天数;有两条及以上生产线的,允许正常运行一条生产线,其余生产线停窑并补齐正常运行生产线的应停天数(按产能规模折算)。
特种水泥和粉磨站企业限产50%。有多条熟料窑或粉磨生产线的,以停产的生产线能力计;仅有单条窑炉或粉磨生产线的,停产2个月。
另外还是涉及陶瓷耐火行业、砖瓦行业、氧化铝行业、铸造行业、医药农药行业、交通运输等相关行业。
方案也明确指出了实施的五项原则:(一)实施绩效豁免政策。(二)坚持保障民生需求。(三)坚持错峰生产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相结合。(四)严格落实停限产比例。(五)坚持动态更新原则。
根据方案原则,在采暖季期间,纳入错峰生产范围的相关工业企业若涉及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污泥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优先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并根据保民生任务核定企业限产比例;同时为避免“一刀切”,对行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绿色标杆企业,实行错峰生产豁免。
根据最新了解到的情况,淄博地区部分企业已经收到相关文件或者消息,本地钢企近期已有限产检修计划,由于环保设备完善以及涉及冬季供暖任务,限产比例在10%水平。
(关键字:秋冬季错峰生产 调控实施方案 山东淄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