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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海峡西岸经济区高速公路网漳州招银疏港高速公路(含海平支线)(以下简称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建[2010]137号文件和闽交建[2011]51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福建招银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福建招银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路面石油沥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主线起于龙海市东园镇枫林村,接沈海高速公路枫林枢纽互通,终于龙海市港尾镇店地村,接在建南疏港公路;海平支线由招银疏港高速公路主线港尾互通分出,终于海平互通,顺接厦漳跨海大桥。全长22.08公里,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其中主线枫林互通至港尾互通段、海平支线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建设标准,路基宽度33.5m;主线港尾互通至终点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建设标准,路基宽度28m。
2.2本项目招标范围为A级-70号道路石油沥青以及SBS(I-D类)改性沥青,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技术要求与A级-70号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相同。本次招标共一个合同段,情况介绍如下:
合同段 | 桩号 | 型号与规格 | 数量(吨) | 供应路面施工标段 | 备注 |
B1 | 主线桩号:K0+000~K17+560.925 | A级-70号道路石油沥青 | 8394 | 漳州招银疏港高速公路工程B1合同段 | 要求均为散装,改性沥青要求在投标人基质改性完后散装运输到施工场地。 |
海平支线:LK0+000~LK4+519.597 | SBS(I-D类)改性沥青 | 9541 |
具体数量、型号详见报价清单,清单中数量是为了统一报价而暂定的合同执行的大概数量,最终供应数量根据实际供货情况结算,投标人应考虑可能因实际供货数量与清单中数量差异较大而存在的报价风险。
2.3本项目招标,制造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应该和改性剂有良好的配伍性,其质量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中A级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要求。供应商在提供改性沥青的质量报告时应该提供基质沥青的质量检验报告或者沥青样品。沥青技术指标要求应满足下表的要求:
A级-70号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 表1 | |||
指标 | 单位 | A级-70 | |
针入度(25℃,5s,100g) | 0.1mm | 60~70 | |
针入度指数PI[1],不小于 | - | ﹣1.5~+1.0 | |
软化点(TR&B),不小于 | ℃ | 47 | |
60℃动力粘度,不小于 | Pa.s | 180 | |
10℃延度,不小于 | cm | 15 | |
15℃延度,不小于 | cm | 100 | |
蜡含量(蒸馏法),不大于 | % | 2 | |
闪点,不小于 | ℃ | 260 | |
溶解度,不小于 | % | 99.5 | |
密度(15℃) | g/cm3 | 实测记录 | |
TFOT(或RTFOT)后残留物[2] | |||
质量变化,不大于 | % | ±0.8 | |
残留针入度比(25℃),不小于 | % | 61 | |
残留延度(10℃),不小于 | cm | 6 | |
SBS(I-D类)集合物改性沥青技术要求 表2 | |||
试验项目 | 单位 | 指标要求 | |
针入度(25℃,5s,100g) | 0.1mm | 40-60 | |
针入度指数PI,不小于 | - | 0 | |
延度(5℃、5cm/min),不小于 | cm | 20 | |
软化点(TR&B),不小于 | ℃ | 60 | |
远动粘度(135℃)[1],不小于 | Pa.s | 3 | |
闪点,不小于 | ℃ | 230 | |
溶解度,不小于 | % | 99 | |
弹性恢复(25℃),不小于 | % | 75 | |
存储稳定性(离析)[2]:48h软化点差,不大于 | ℃ | 2.5 | |
密度(15℃) | g/cm3 | 实测记录 | |
TFOT(或RTFOT)后残留物 | |||
质量变化,不大于 | % | ±1.0 | |
残留针入度比(25℃),不小于 | % | 65 | |
残留延度(5℃),不小于 | cm | 1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的道路石油沥青厂家或供应代理商均可参加道路石油沥青合同的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1)具有普通沥青、改性沥青生产能力(道路石油沥青厂家)或具有普通沥青、改性沥青制造厂家的授权书(供应代理商),本项目招标只接受进口沥青,若代理进口沥青的,须具有进出口资格;
(2)近三年(2009~2011)供应中国境内的普通沥青和改性沥青年平均数量分别不少于1万吨;
(3)具有保证供货的经济能力(银行信贷证明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
(4)一个制造厂家只能自身或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品牌且必须获得一个制造厂家(只能获得一个制造厂家)针对本次投标所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否则按废标处理;
(5)投标人在福建省高速公路沥青采购招标中出现过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放弃中标、挂靠投标、围标串标等行为且在处理期限内的(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为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11 月 1 日至2012年 11 月 5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至福建招银高速公路有限公司512室物资供应部购买招标文件,福建招银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路悦华驾校B幢
4.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资料费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需现场考察,可直接与招标人联系。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11月 23 日15:00,投标人应于当日14:30至15: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路悦华驾校B幢六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596-6571956(若有调整,另行通知)。同时投标人应将投标信用银行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每个投标人须提交一份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现金)。
5.5投标人须提交一份100万元的投标信用银行保函,投标信用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出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帐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信用银行保函资格时,则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信用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福建招银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路悦华驾校B幢
邮政编码:3631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596-6571956
手 机:18650359978
传 真:0596-6571933
福建招银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关键字:招银疏港高速 海西高速 沥青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