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称,财政部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15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三期)国债(10年期)。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日、兑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从2015年10月15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2.99%;按半年付息,每年4月15日、10月1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5年10月1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本次国债发行数量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28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2015年11月4日招标,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当日停止交易一天;招标结束至11月9日进行分销;11月11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竞争性招标时间为2015年11月4日上午10:35至11:35。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1%。
本次国债发行采用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8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105个、20个和35个标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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